|
1951-1986
1952年10月,调任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、政委、主持建立人民解放军后勤工作的规章制度,提倡顾大局,反浪费,勤俭建军,为保证抗美援朝和国防建设的后勤供应作出了贡献。
1954年9月,任中共中央军委秘书长、国防部副部长,协助彭德怀主持军委和国防部工作,组织制定国防战略和军队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各种条令条例,实施军队精简整编和重大制度的改革,调整组织机构,参与领导国防施工和军工生产,为巩固国防,加强军队建设,实现我军由单一兵种到诸军兵种合成的战略转变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1955年9月,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,并获一级八一勋章、一级自由独立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。
1958年10月,兼任总参谋长。
1959年庐山会议上,与彭德怀等被错定为“反党集团”。后被撤销党内军内领导职务。
1977年12月,出任中共中央军委顾问,提出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工作,逐步实现干部年轻化的主张。
1978年12月,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书记、第二书记。在他的主持和领导下,纠正了党内、军内大量冤假错案。
1980年11月,发表讲话,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,正确评价与维护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,对统一全党、全军的思想起了积极的作用。
1985年9月,由于健康原因,辞去领导职务。
1986年12月28日,因病在北京逝世,享年84岁。
|